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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凡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居民需携带下列资料方可办理“回册证明”。
1、身份证或户口本
2、《母子健康一体手册》必须有5次产前检查记录、住院分娩记录
二、外地居住人员办理孕产妇管理“回册证明”,需携带资料如下:
1、身份证
2、住院分娩记录
三、办理地点:365bet线上投注_365游戏注册_office365邮箱手机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(滨河南东路218号,滨河佳苑门面房(港宁装饰城往东100米)。
联系电话:8222101 8233926